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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排课、调停课管理暂行规定
编辑:苏高阳 作者: 发布日期:2019/12/22 点击量: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排课、调停课管理暂行规定

为科学、合理地组织教学活动,严肃教学纪律,强化教学运行管理,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结合我院教学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排课

教学课程表是根据教学计划去合理安排课堂教学的课表,是综合任课教师时间、教室资源等因素而最终形成的课表。科学合理的课表对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过程的正常运转起着重要的作用。

1.排课程序

①每学期中教学秘书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将下一学期的教学任务发给系主任。

②系主任对下学期的教学计划进行核对并确定拟开设课程。

③系主任将拟开设的专业选修课发给学生,根据学生反馈情况确定开设课程。

④教务秘书根据核对后无误的教学计划,在综英、体育等公共课排课的基础上,对三学分专业课进行初步预排。

⑤系主任将教学任务落实到每一位任课教师,此安排尽量满足专任教师每周7节,系主任5节,副院长4节,院长3节的工作量。

⑥教学秘书根据已落实任课教师的教学任务,在公共课安排后的基础上,安排其他课程。

⑦教学秘书把手工安排好的教学任务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根据需要导出各种课表以及开课任务书。

⑧开学初把电子版课表发送给每位任课教师。

2.排课原则

①因为周一周二的排课比较集中,导致周一周二教室资源极度紧张,所以排课时候尽量分散安排。并且规定:周四下午、周末、以及周一到周五晚上不能安排学院课程(通选课和辅修课程除外)。

②考虑到教学效果,学院要求任课教师在同一天内排课不能超过六小节(不含通选课和辅修专业课程)。

③为了充分利用教学时段和保证教学效果,学院要求3-5节优先安排3学分课程,8-11节优先安排2学分课程,6-7节尽量不安排课程。

二、调停课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课程调停课管理规定》(广外校[2018]3号)。所谓调停课是指因为一些客观原因而要改变原来的上课时间、地点以及更换任课教师。

1.任课教师应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按时足量授课,不得以任何理由缩减授课时数,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变动上课时间、地点。任课期间发生公、伤、病、突发事故、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需要办理调停课手续。

2.调停课程序

任课教师因个人原因需要调停课的,须由本人提前2天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课程调停课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按照程序办理调停课手续。

任课教师因病请假,须持医院出具的病历复印件或病假条;因参加会议请假,须附会议通知或邀请函的复印件及所在本科教学单位同意该教师参会的意见。

任课教师因突发事件无法提前办理调停课手续的,须及时通知学院教学秘书及上课学生,并于一周内补办调停课手续。

调停课申请须逐级审批。调停课4节以内由系主任核实后报主管教学副院长批准;5节以上还需上报教务处审批。

除学院统一安排外,不得擅自停课。因特殊情况确需局部停课的,应上报教务处审核,呈送分管本科教学的校领导批准。

3.调停课的通知

①调停课的通知以“谁主张,谁通知” 的原则,任课教师提出的调停课申请由任课教师通知到任课班级,学院提出的调停课申请,由教务秘书转达到任课班级。

②调停课必须通知学生,并告知学生调停课的原因。

③ 教务秘书负责将调停课情况告知教务处和学校教学督导。

4.调停课的审批和检查

①系主任以及教学副院长必须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教师调停课的审核工作;并对调停课情况进行检查,若发现调停课较多,需研究对策,采取措施。

②无突发事件,凡未事先办理调停课审批手续,擅自变动上课教师、上课时间和地点者以及弄虚作假、先斩后奏者,一律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广外校[2011]24号)进行认定和处理。获得批准而未能按照预定时间调停课者,按擅自调停课处理。

③ 任课教师一学期因个人原因调停课不得超过2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并由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教务办负责解释。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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