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识简奥斯·汀,是因为《傲慢与偏见》;而初识《爱玛》,是因为英剧《爱玛》。这两本书体现了简奥斯·汀不同创作时期的婚恋观,前者更多的是不顾身份地位的爱恋,而后者却更多的包含了现实中婚姻要考虑到的“门当户对”。但相对于作者本身,这两部小说中的爱恋都有着美好的结局。
《爱玛》最打动我的莫过于女主人公:爱玛。书上是这样描述她的:“爱玛·伍德豪斯,漂亮,聪明,而且家境富裕,生性乐观,仿佛上苍最美好的恩赐都集于她一身了。在她将近21年的人生中,极少有什么事情让她烦心。”纵观全书,爱玛的美好特质不仅仅这一些,她拥有阳光一般的笑容,喜欢做媒,为自己的姐姐和家庭教师都找到了好的归宿。善于交际,说出来的话总能让所有人开心,即使心中并不是非常赞同。例如,面对贝茨小姐每周都要来爱玛家念自己侄女简·费尔法克斯的来信,并且不断地夸赞简又有了什么新的小成就。虽然爱玛心里会有烦躁,但却依然很善解人意地一起夸赞简。当然,爱玛也有着很多缺点,因为良好的家境让爱吗一直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所以她会像一个孩子一样幼稚,听到简又一个100本阅读计划,她立马制定了一个101本阅读计划,尽管后来并没有怎么实施。为了有个好朋友,为她找一门自己认为幸福的婚姻,自私地让好友哈莉特拒绝了一门门当户对的幸福求婚。
但是,爱玛最大的幸福,不仅仅是因为她有一位爱她的父亲,如母亲般关心她的家庭教师,更因为她有一位良师兼好友的奈特利先生。奈特利先生和爱玛自小便相知相熟,奈特利先生不断地毫不客气地指出爱玛的缺点,虽然经常会引起他和爱玛的争执,但是却令爱玛一步步从幼稚走向成熟,最终发现自己的幸福,和奈特利先生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而剧中除了男女主人公塑造的鲜明成熟之外,对其他人物也描绘得很详尽。
如总是杞人忧天的父亲,善良的家庭教师,骄傲严肃的姐夫,啰嗦的贝茨小姐,沉默寡言却多才多艺的简·费尔法克斯……
《爱玛》作为简·奥斯汀晚期作品,被人们认为是她作品中在艺术上思想上最为成熟的一部作品。是的,相对于早期的《傲慢与偏见》不在乎身份地位的爱恋,《爱玛》中更多的强调了社会地位,门当户对。简·奥斯汀运用更细腻的笔触,来描写爱玛的日常生活,让我仿佛置身于爱玛的海伯里小村,看着人们交谈,看着爱玛和闺蜜哈莉特走在林中小道互相诉说着少女的心事,看着爱玛和奈特利先生激烈地争执,辩论……感受着当时英国的乡村生活。而在结尾,简·奥斯汀让所角色都回到了“正轨”上,一切都符合现实,私生女和农夫在一起,曾背井离乡的人在一起,同为海伯里受尊敬的人在一起,虽然有反讽的效果,但是都以为最后的幸福结局而消散。
我愿像爱玛一样做一个永远对生活充满激情和期待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