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着我的这个女人是谁?我不要她望着我。她为什么用她那灿烂的眼睑下那双金色的眼睛望着我?我不知道她是谁;我也不想知道她是谁。叫她走开!我不愿和她说话!”
“为什么那时你不看我呢,约翰?如果你看着我,你一定会爱上我!我深深地知道,你一定会爱上我——而且这份爱比死亡还神秘!除了爱我们什么都不必管啊!”
“约翰,我终于亲吻了你的嘴!你的嘴唇上有一种苦涩的味道,那是血吗?……或者,这是爱的味道……他们说,爱的味道是苦涩的,但这又有什么要紧?我亲吻了你啊,约翰,我亲吻了你!”
也许你会觉得,莎乐美是一个过于极端的人。他用美色诱使希律,用七袭面纱之舞,换得了希律的承诺——然而她不要权力,不要国土,只要先知约翰的人头,他最爱的人的项上人头。
这不是什么为爱所生出的占有欲和控制欲。
难道莎乐美听不到宫殿里死亡振翅的声音吗?难道莎乐美不知道,只要她得到了约翰的人头,她也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吗?
她知道的。
但是你能让她做什么?你能让她怎么做?她只想拥有她的爱人,他也只想让他的爱人不再因为主而不愿意看她,爱上她——
如果你看着我,你一定会爱上我。
莎乐美是对的。
约翰一定会爱上她。因为她的第一眼,在约翰的心里,就是主一般的金色。然而他却不愿意抛弃他的真主,然而他却因为信条不愿意爱上那个金色的,带着爱而来的美丽女子。
也正因如此,约翰是惧怕莎乐美的。
因为他几乎可以预见,再看她的一眼,再跟她说一句话,他一定会爱上她。
人为了爱情究竟可以有多勇敢?我想莎乐美已经告诉了我们答案。
为了爱,我们可以容忍手上的杀戮;
为了爱,我们可以违背世俗的规则;
为了爱,我们可以承受难言的苦涩。
而这一切,到头来,我们只希望可以亲吻心爱的人的嘴唇;
我们只希望可以永远地拥有对方——即使到最后,躯体腐烂,灵魂消逝;即使主永远不会接纳。
不过那又有什么关系?我已与主同在。
因为我的爱人,就是我唯一的真主。
有些人,一生风平浪静,没有那种仿佛要爆炸般的心动,没有竭斯底里的想要那么一个人,没有极度的渴求使灵魂永世疼痛;
有些人,是那么猛烈地爱着,仿佛要引发所有的海啸与火山,毁灭一切——毁灭过后,大部分把自己的生命消耗殆尽;还有极少部分万分幸运,怀抱着这份爱,与赐予这份爱的人长相厮守。
于我而言,我是宁可毁灭的。
有人说过:相信真爱,它是存在的。像是梁山伯与祝英台,罗密欧与朱丽叶。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人都没活多久,然而我们还是要活很久的。
我相信,真正的爱——致命的,苦涩的,消磨灵魂的,足以毁灭一切的,是不会被现实所消逝的。就如一些伟大的灵魂,现实是无法消耗的;更不要说是,可以消逝灵魂的真爱。
爱比死亡还神秘,除了爱我们什么都不必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