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电、眼动实验申请须知
为规范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应用心理学系脑电及眼动实验室的正确使用,保证实验人员及设备的安全和科学实验的学术水平,特提示以下申请须知:
1. 本院师生(在读本科生、硕博研究生以导师名义)均可提交使用脑电-眼动实验室申请。
2. 申请人须提前至少两周提出使用申请,填写和打印各项“实验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并由课题(经费)负责人签字,提交纸质版“实验申请材料”至李志爱老师办公室D栋307A,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2:30-5:30;发送电子版“实验申请材料”至李志爱老师邮箱存档(202110097@oamail.gdufs.edu.cn;15801417877) ,邮件主题以“脑电实验室申请-申请人姓名-XX老师课题组”命名。“实验申请材料”包括:①《脑电、眼动实验室申请表》(附件1);②与实验相关的伦理批件(《研究项目伦理审核申请表》(附件2)和《脑电实验知情同意书》(附件3));③视具体情况需要提交审查的其它材料。
3. 伦理审核程序:涉及使用人类被试的研究,需行伦理审核,由伦理与人体保护委员会组织专家讨论审批,并作出批准、拒绝、修改后重审等决定。如未被批准,该课题组将被拒绝使用设备。
4. 通过伦理审核与学术委员会评审的实验申请表,将接收到伦理审批结果通知。
5. 得到审批通知的实验,申请人需要提前一天与实验室负责人李志爱老师确认实验预约时间,接受安全培训,并登记领取软件加密狗、实验室钥匙和实验耗材(毛巾和洗发水之类)。
6.实验申请人必须准时按照已确认的具体时间进行实验,填写《实验室使用记录册》若无故失约或推迟实验时间,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实验申请人本人负责;若存在仪器故障、停水停电、教学展示等事件,实验室根据具体情况再安排适当的实验时间。
7. 有关实验耗材,请实验申请人自行联系陈锐(微信号:CR-brain;联系电话:15999633732)根据自己的需求购买导电膏。
8. 可预约实验时段:上午:9: 00—12: 00,3个小时;下午:13: 00—18: 00,5个小时;晚上:18: 30—21: 30,3个小时。
9.被试须签署《被试知情同意书》方可正式开始实验。
10.禁止私自拆装脑电设备;禁止修改实验电脑密码,不许随意更换配件以及连接线等外部设备;禁止在实验室电脑上随意安装任何软件程序,若有需要须向实验室负责人李志爱老师提出申请;实验室精密设备严格要妥善保管(防震、防潮、防晒),实验室除湿器保持工作状态。
11.电极帽要严格按要求使用,如轻拿轻放,用冷水冲洗;自然晾干,严禁用电吹风热风或冷风吹干;妥善保管避光、防潮、防晒、防酸碱环境等。
12.设备有问题时,请及时反馈,以便及时维修。
13.实验结束后,清点实验室耗材,实验中缺失或损坏的物品及时到307A登记;请自觉打扫实验室卫生,整齐有序地摆放实验器材,离开实验室请关闭水电。登记归还实验室钥匙与其他实验材料。
14. 实验室目前有2个软件加密狗,只能由导师代表借用,借用时请登记借用时间,返还时间,请严格按照登记时间返还。秉持“谁借用谁负责的原则”,如果加密狗丢失,请原价赔偿。
15. 关于实验室费用及报销,实验耗材(导电膏)使用费1000元以下不使用对公转账,1000元以上需要对公转账,5000元以上须签署合同(普通合同),5万元以上须在学校层面采购。请老师们自己联系财务,根据自己的项目经费配置询问如何报销。
16.使用期间如果出现任何违反实验室操作规则的行为,学术委员会有权终于实验,并取消该自然年内使用实验室的资格。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将根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相应调整,此办法适用于所有使用脑电及眼动设备的实验研究。解释权归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应用心理学系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