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沉重的负担压迫着我们……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
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
那么,到底选择什么?是重还是轻?”
这是小说开头作者抛出的问题,我在全篇中寻找答案,在最终还是把注意力移向小说的名字——“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既然“轻”是生命所不能承受的,那是要选择“重”么?真是这样的么?
小说的主要人物有托马斯、特蕾莎、萨比娜、弗兰茨。托马斯是个风流成性的外科医生,有过无数女人,但在六次偶然的促成下爱上了特蕾莎,并为其结束了单身汉的生活。值得一提的是,托马斯认为爱与性爱是分离的没有关系的两件事,他爱特雷莎但他同时和其他女人发生关系,在他看来,两者并不矛盾。这让特蕾莎非常得嫉妒并时常陷入噩梦。特雷莎的不安和痛苦让托马斯感到负罪,这也使他更爱特蕾莎了,但是他仍没有停止与其他女人的约会。这一行为使两人的感情一度出现隔阂。
文中,托马斯一直和一句德语紧密相联——“Esmuss sein!”,意为“非如此不可!”。托马斯曾认为特蕾莎是他爱情中的“Esmuss sein”,但后来他发现他与特蕾莎的相爱源于六次偶然,绝不是“非如此不可”。后来他在梦中梦到了他爱情中的“Esmuss sein”,但当他醒来看到特蕾莎时,他心里想着他还是要和特蕾莎在一起。托马斯是外科医生,他的使命是做手术、救治病人。他自己这么认为,其他人也这么认为。所以,做手术便是“Esmuss sein”。但因为政治原因,他在后来放弃了医生这一职业,变成了一个擦玻璃工,最后成了个卡车司机。这是他第二次放弃了“Esmuss sein”。我隐隐发现托马斯一直在背弃他生命中的“Esmuss sein”。他追求的是自由——“当你发现自己是自由的,没有任何使命时,便是一种极大的解脱。”单从托马斯看,他自身享受这种轻飘的自由,享受这种生命的轻。
而另一个人则与其相反,那就是萨比娜。萨比娜可以说是托马斯最亲密的情人了,她喜欢背叛。背叛,就是脱离自己的位置,投向未知。萨比娜觉得再没有比投身未知更美妙的了。因此,她背叛自己父亲的愿望,离开自己的丈夫,她背叛过很多次,一直到她离开了她的情人——弗兰茨。萨比娜突然发现自己的周围一片虚空。当亲人、丈夫、爱情、祖国一样也不剩时,还有什么好背叛的?这时候,她感受到了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这是自由最终所带给她的。
萨比娜同样与一个词密切关联——“媚俗”。萨比娜厌恶媚俗,她说过,媚俗是自己一生的敌人。但在她的内心深处同样存在着媚俗。什么是媚俗?“无产阶级专政还是民主制?拒绝消费社会还是提高生产?要断头台还是废除死刑?这无关紧要。将一个左的人造就为左的人的,并不是这种或那种理论,而是将任何一种理论都纳入所谓伟大的进军这一媚俗之中的能力。”将任何本身美好的理论归为伟大的进军一类,极力鼓吹好的一面,将其夸大,然后摒弃坏的一面,也将其夸大。人们对事物的看法因而只剩两面,不是好就是坏。不是盲目崇拜就是愤世嫉俗。人们往往被这一绝对思想所左右,因而受其驱动,却仍旧无动于衷。这就是媚俗。
回到文章开头的问题,选择什么呢?轻还是重?我们不是托马斯也不是萨比娜,在之后的人生中细细体会,步步体验,或许能得出答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