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显明是前任廉政公署一哥廉政专员,在位期间07年至12年,12年退休后,被揭发在任廉政专员期间,不当使用公帑,滥用公款。香港特首梁振英成立独立检讨委员会,跟进该事件,并检讨廉政公署现存的公务宴请、馈赠及外访规管制度和程序。
第一,是制度的建立与维系。
香港一直号称是亚洲最廉洁的城市之一,原因之一,是因为廉政公署的存在。1974年廉政公署成立前,香港并非不存在反贪机构。当时的反贪机构设立在香港警务处内部,称“反贪污室”。然而当时香港警队本身就是一个贪污腐败及其严重的存在,设立在警队内部的反贪污机构,自然不可能达到其设立的反贪污的目标。这就好比让做贼的人去捉贼,根本不可能见效。74年葛柏的事件激发了香港民众的反贪污情绪,时任港督麦理浩于是设立了廉政公署,作为一个独立于香港政府编制之外的机构,直接对特首负责,全面接管对香港贪污腐败问题的调查和防范。
廉政公署设立39年来,有这么一句标语,“香港胜在有ICAC”。因为廉署的存在,使得香港能够被媒体评选为是亚洲最廉洁的城市之一。然而汤显明事件的揭发,一下子便将廉政公署39年来积聚的反贪斗士的名声毁于一旦。汤显明作为廉政专员,作为廉署的一哥,知法犯法,执法违法。自己本身就是一个反贪污机构的头子,结果这个头子自己却带起头来贪污腐败。这自然沉重打击了香港民众对于廉署的信任。那么可以说,廉署39年来积聚下的名声,被汤显明事件毁于一旦。
第二,中国人的信仰问题。
香港政府反贪污的机构设置已经可以说是臻至完善,一整套编制内编制外的监督机构,然而还是出现了汤显明这种滥用公款的事件,为何?说到底,贪污问题,涉及到的还是一个人性的问题。每个人都有利我之心,贪污腐败,也都是为了利我。
可是人性的问题,与信仰有何干系。
信仰,某种程度上是对人性的束缚。
有了信仰,可以说,一个人就有了底线。有了正确的信仰,就不会被错误的信仰乘虚而入。比如说,西方人普遍信奉的基督教,基督教说,每个人从出生时候就有了原罪。原罪是从亚当夏娃偷吃禁果之后,每个出生的人类与生俱来就有的。当一个基督教徒要犯罪的时候,也许他会想到天上的上帝正在看着自己,看着已经背负原罪的自己如何再为自己增加身上的罪状,或许会有所收敛。当然并不是说有了信仰,信仰了基督教就不会有犯罪现象的出现。只能说,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抑制人性的无所顾忌。
那今天我们中国人的信仰是什么。马克思主义?但其实在当代青少年中,有多少人真正地读过马克思传,有多少人真正地读过《共产党宣言》,有多少人真正地了解马克思主义,又有多少真正地把马克思主义当作自己的信仰,就像基督教徒把基督教当成自己的信仰那么坚定。中国人一定程度上,是没有信仰的。没有信仰,那么可能就会单纯抱着一颗利我之心而有所欲为。没有信仰,错误的信仰就可能乘虚而入。比如拜金主义。贪污腐败问题的出现,一定程度与人们心中所信奉的拜金主义有一定渊源。尽管韩寒说,在当今没有信仰的中国人当中,有一个拜金主义作为信仰比心中完完全全没有信仰可能是更好的一种选择。但关键也是在于怎样去对待拜金主义的信仰。即使是拜金主义的信仰也不无关系,只要生财有道即可。
第三,说到点子上,是官员的自身修养问题。
制度再好,也要人来执行。香港整套反贪污体系制度那么成熟,离开了人来执行,也是悬浮于空中的房屋,没有保障,没有基础。成也人,败也人。制度的建立依靠人,制度的维系更依靠人。官员作为制度的直接和间接执行者,是整个问题的关键所在。
以上是汤显明事件作出的一点小小的思考,幼稚也好,肤浅也好,供诸位茶余饭后之笑料亦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