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2009学年度下学期加强学生兼职、实习
情况统计与安全纪律教育的通知
各辅导员以及各班级:
我院学生积极利用各种机会从事家教、翻译、营销等兼职、实习工作,磨炼意志,培养能力,增长才干。但是,由于兼职多样、环境陌生、人员复杂、外出交通、饮食卫生等,学生兼职活动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问题。为了进一步了解我院学生的兼职、实习情况,强化安全、纪律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纪律意识,经研究,现把进一步加强学生兼职、实习情况统计与安全、纪律教育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学院学生兼职、实习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请各班级以班为单位认真填写《政管学院学生兼职、实习情况统计表》,于5月27日(星期三)下午4:00前报送《政管学院学生兼职、实习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到学生会秘书部夏双娜的邮箱119546024@qq.com,同时分别报送各年级辅导员。全院汇总报送学院党委副书记麦培年。
二、请各辅导员在5月27日(星期三)前召开一次进一步加强学生兼职、实习情况统计与安全教育的专题班会。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实习管理的暂行规定》等文件,教育学生要自觉遵守兼职、实习的规章制度,牢固树立“防骗、防盗、防抢、防病、防传销、防人身伤害、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以及其他意外事故”等“十防”安全意识;教育学生在陌生环境与陌生人接触要提高警惕,特别要防范“药物喷射”等新型抢夺、抢劫方式,遇到突发情况,要沉着应对,及时报警,切实维护人身、财物安全;教育学生不得参加非法传销活动,不得参加任何有损国格人格、违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活动以及其他违法乱纪的活动,不得参加存在安全隐患的兼职、实习活动。
三、今后学生兼职、实习情况继续坚持每学期初统计一次,学期中间新增加的兼职、实习,请各班自行更新随时上报辅导员处。同时,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实习管理的暂行规定》,非业余时间实习(兼职)需经学院审批的,需履行登记审批手续。
四、各辅导员要结合广交会、节假日、开学放假等重要时机,根据学生兼职、实习事项、内容、地点环境、时间、交通等具体情况,通过班级会议、公告提示、个别提醒、QQ、公共邮箱、学院网站等多方式、多途径,经常有针对性地强化安全、纪律教育,深入细致地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五、各辅导员要充分发挥党、团、学组织以及学生骨干的作用,通过进班级、进课堂、进宿舍,全面、及时、准确、有效掌握学生兼职、实习的情况以及学生日常学习、生活、思想状况,严抓纪律,严格管理,细心指导,把安全、纪律教育和学生日常管理、服务结合起来。
特此通知,希知照执行。
附件: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兼职、实习情况统计表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2009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