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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论】此般重的爱叫人如何承受?
编辑: 作者: 发布日期:2015/03/25 点击量:
添加时间:2012-3-11 上午 12:38:32|文字/摄影:刘嘉敏 社…|访问量:399

一身烈火,不是凤凰涅磐重生的美丽,而是少女噩梦人生的开始。

2011917,安徽省合肥市,周岩。这天,对于我们来说,也许只是漫漫人生中普通的一天,但是,这天,对于周岩而言,是永远无法忘记的一天,那是痛苦的一天。因为,谁也没有想到,年仅16岁的周岩会遭到如此灾难:被曾经的同班同学陶汝坤用打火机油浇透后点火烧伤。尽管经历了77夜的抢救,命救回来了,但是,一只耳朵被烧掉了,全身烧伤面积超过30%,曾经的清纯可爱,刹那间,变得面目全非。

陶汝坤是谁?怎会如此的狠心,活生生毁掉一个花季少女的未来?

陶汝坤不是别人,他是周岩曾经的同学,也是苦苦追求周岩的男生。既然是苦苦追求,那必是满心喜欢,又岂会做出这种令人发指的行为?那是因为他求爱遭拒了。难道求爱遭拒,陶汝坤就要做出这种荒唐的事?“为了你,我不择手段”,陶汝坤给周岩的情书中的一句。简单的一句话,却是那么的沉重。这样沉重的爱,谁能承受得起呢?真心喜欢一个人并不是这样的,不是握在手心就意味着真正拥有,勉强来的幸福不是幸福。显然,陶汝坤不明白这个道理的。

但是,他也没有机会去明白这个道理。父母的溺爱、纵容,他的人格已经悄无声息地扭曲了。求爱遭拒的恐吓“如果让我知道是你父母不让我们在一块,你父母就死定了”,放火烧人后的叫嚣“你就是报警也没有用,我进去了,最多一个礼拜就出来了,我妈肯定会用钱把我弄出来的”……这些是一个17岁少年应该说的吗?当今社会,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大部分家庭只有一个孩子。作为独生子女,父母自然是百般宠爱。然而,宠爱不代表溺爱。宠爱对孩子而言是一种幸福,溺爱却是一种不幸。很多家长就错把溺爱当成宠爱,不管孩子做出怎样的行为,都想着为其找到推卸的借口,美名曰“孩子小,不懂事”。久而久之,孩子的性格发展发生了错位,人格产生了缺陷,当父母发现时已经后悔莫及了。其实,爱孩子,不代表要千依百顺,及时纠正孩子的错误、引导孩子健康成长,这才是真正的爱孩子。一味地迁就孩子,最终的结果却是害了孩子。

更荒唐的是,出事后,陶汝坤的父母为了帮儿子减轻罪名,竟要求周岩父母签署一份情况不属实的取保候审情况说明书。身为周岩的父母,又怎会签这样一份不公正的协议?料不到,没有签这份荒唐的说明书,陶汝坤的父母就停止继续支付周岩的治疗费了。对于周岩不富裕的家庭来说,高昂的治疗费无疑是天文数字,逼于无奈,周岩被迫回家休养。雪上加霜的是,周岩伤情鉴定不知为何迟迟不出,案子无法继续进行,唯有一拖再拖。不是别无选择,我相信,谁也不愿意将自己的伤疤揭示于众人。为了帮女儿讨回公道,周岩的父母将消息公布网络,隐瞒半年之久的“毁容门”也因此浮出水面。

网友们的热烈讨论,媒体界的高度关注,让事情快速发展。调查发现,肇事者陶汝坤的父母是合肥市国家机关的科级干部,陶汝坤就是人们常说的“官二代”。自从“我爸是李刚”一事发生后,人们对于“官二代”的讨论愈演愈烈,“官二代”仿佛成了狂妄嚣张的代名词。难道“官二代”就理应这样吗?当然不是。相比于普通市民,我认为“官二代”更应该严格遵守国家的法规制度。作为国家公务人员,知法、懂法、守法是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作为其家属,也应如此。但是,纵观整件事情,不论是陶的父母还是其本人,眼里根本就没有“法律”二字。若有,又怎可能做出以上行为呢?其次,周岩的伤情鉴定迟迟不出,同样令人困惑。虽然警方表示,由于周岩长期住院治疗所以未能进行伤情鉴定。但为何在媒体曝光事件后,伤情鉴定就开始进行了呢?这很难不让我们产生怀疑,怀疑司法部门的工作。

其实,这也反映出我国国家机关人员素质、办事效率较低的情况。倘若公务人员的政治法律素养高,又怎会发生事情后,不是勇敢面对而是想全力掩盖事情真相呢?又怎会想办法在司法程序上动手脚呢?假若任由这种状况继续发展下去,我们的社会只会慢慢落后,法律迟早会变成一纸空文。

俗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你越是想掩饰你所犯下的罪错,你的破绽就会越多。再者,不说法律会给你怎样的惩罚,光是你良心不安所带来的惩罚,就足以让你备受煎熬。

“毁容门”事件还在解决当中,而我们应该思考,思考我们该如何提高公务人员的素质修养,该如何加强公务人员的法律意识,该如何完善管理国家的法律体系。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不仅要重视对法律的学习,更重要的是要提高自身的思想修养,完善人格发展,用青春书写我们华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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