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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笛心声

人类应该抑制愤怒?——观《愤怒管理》后有感
编辑: 作者:李嘉华 发布日期:2015/05/06 点击量:

当自己的机位被别人占去时,当自己想要休息时旁人却在狂笑,当自己的要求被服空姐无视时,仅笑一笑,忍气吞声,这样真的可以吗?

当自己的成果被老板独占时,当自己的女友被人带走时,当自己一直被人欺负时,仅低头,默默接受,这样真的可以吗?

Dave,他把别人的错误,归因为自己的缺点,归因为其他因素,认为别人这么做,我得宽容大度,原谅他。上司不提拔自己,是因为自己的能力还有待提升;女友跟别人走了,是因为自己的魅力不足;别人走了我的机位,是因为他原来的座位旁边的人太扰人了······

鲁迅说过“不在沉默中灭亡,就在沉默中爆发”。内敛型的人的愤怒,是最危险的愤怒。不把愤怒外泄,不去和别人讲理,平和地接受,看似是绅士的处理方法,其实却是在自己的心底埋下一个定时炸弹,终究会崩溃,会破坏自己所珍视的一切。

愤怒是个体在遭遇攻击、羞辱的刺激下,感受到愿望受压抑、行动受挫折、尊严受伤害时所表现出的一种情绪体验。体验到这种情绪时往往伴随攻击、冲动等不可控制的行为反应。有些人为了避免愤怒的发生,过分关心别人的想法,不希望别人认为你是一个易怒的人;不惜代价避免冲突,假装同意、闭口不言、随声附和等,违背自己意愿的事情,会导致个人目标和尊严的损失,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失真(消极型愤怒--回避型);也有些人以直接而强烈的方式表达愤怒,如打架(攻击性愤怒);不同人,有不同的愤怒方式,那么,到底怎样才算是积极的愤怒?

Averill在1993年,通过对人们日常生活中愤怒现象的调查提出了一系列愤怒规则,他认为1)一个人有权力对有意图的破坏或无意的罪过愤怒,尤其是当这些罪过是可以避免时,如,被从阳台掉下来的花盆而险些被砸中的人(家),他有权利对碰花盆的人(乙)愤怒,而不管那个人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2)愤怒应该指向那些应该为他们的行为负责的人或组织;3)愤怒不应该指向无辜的第三者,应该向愤怒的对象讨个说法而不是进行恐吓;4)愤怒的目的是纠正情境中的错事,恢复平等,既不是伤害愤怒对象,也不是通过威胁愤怒对象获得自己的私利;对于上一个例子来说,甲的愤怒,应该是指向乙,而不是到处飙怒,随便找个路人(丙)发泄,或者上去把乙暴打一顿之类的做法,应该是去提醒乙,以后要绝对小心花盆等。5)愤怒反应的强度应该与事件具有匹配关系;6)愤怒应该与刺激性行为密切联系,并且在持续时间上不能超出纠正环境所需要的长度;也就是说,当乙作出承诺并且更正时,甲不应该继续敌视乙;7)愤怒应该包括承诺或问题解决的方法。

愤怒管理的目的并不是消灭、压抑愤怒情绪,而是帮助个体提高与愤怒相关的认知、情绪和行为的自我监控能力,从而达到帮助个体自我调节愤怒表达的方式、频率、强度等,减少人际间的敌意性反应。让个体在正确的时间、为了正确的目的、以正确的方式、对正确的人表达愤怒。

人类不应该逃避愤怒,应该直视自己的内心的愿望,通过分析环境中各种存在的因素,再决定是否应该表达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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