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太阳的色泽;堇色,沉淀的风光;锦瑟,我们的年华。
——题记
第一次来,一片忙碌的生活区,被阳光呵护在手里,金色,灼目。她站在大门口,然后匆匆投入其中。那时她想,金色是一种炎热的色彩,烘干了所有的惬意,疲倦席卷而来。她不喜欢夏天,尤其是金晃晃的夏天,没有雷雨,没有清风。在状似热闹的身后,是酷暑的冷漠。不过,这并不妨碍她的选择。
她休整了一晚,第二次见它,早晨,阳光抚慰着整个广外,金色,带着初如梦醒的倦懒,划过她的眼底。也不是那么烦人……她轻笑,洗去昨日的疲惫。马上,就是军训了吧,金色轻跃,滑出她的眼底。
将近半个月,云层团团围住太阳,挡住了那一片璀璨。她是开心的吧,可是多云的天气下,沉沉闷闷……有一天终于哭了一场,太阳再次没心没肺的铺洒着它的金子,汗水滑落,碎了一地的金光。本就该如此,她忽然想,太阳,本就该按自己的意愿笑或哭,至于那小小的抱怨,不过是小小的抱怨。
金色,一直以来高贵而神圣的颜色,即便有人说那是金钱的低俗,没有人可以否认金色的高贵。生而如此,光芒万丈,没有任何的压抑与伪装,正是阳光铺洒的样子。不过,夏季,在广外,似乎是个永恒的季节,于是乎,金色成为最廉价的镀色。
她匆匆走过,他匆匆走过……广外,忽然间,天生镀金的它,黯然失色。习惯了这样的风景,这样的布局,这样的夏天,这样的校园……然后,如同在初中高中那般起了埋怨。厌倦了吧,金色。那么又有谁看见了堇色?在那些感情沉淀后,堇色,亮出它的风姿,其实,还是金色。
初来乍到,跃动的心情如同时刻要人关注的金色,放眼望去,是金色而美好的广外;一段时光,不安分的色彩寻求更瞩目的色彩,然后,倦意。
在走过一段时间,所有的色彩黯淡了,可是广外,不会认错。堇色,带着神秘与沉寂,还有高贵,埋入心底。我不言,我自知。道可道,非常道。有些感情,似乎淡的没影,其实只是深沉的不被提起。
现在,可以用我来自称了。她迈过那么多的光阴,走来,化为我。在我眼中的广外,金色与堇色交织,熟悉、单调、精彩、繁华、寂寞、热闹、庄严、年轻……后来,不知是广外成就了这样的它,还是我成就了这样的它。
我想最终,我们的锦瑟年华,将在这片地域,染上金色的生机,堇色的成熟。五十年岁月不曾改变的,将都由我们来改变;四年光阴无法成就的,将都由它来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