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平凡的人,创造属于他自己的平凡的故事。但是,这个平凡不过的故事,却足以深深地感动了我。许三观,一个平凡人,娶妻生子,为生活焦头烂额过,懂得人情世故,就是这样一个人,却每次在紧要关头,挺身而出,卖血赚钱,很巧的的是,每次卖血都是为了别人。
许三观,父母早逝,跟着爷爷长大。在农村里,每个人都会认为卖血代表身体好,身体好才能更顺利地娶到老婆。于是许三观也去卖血了,这是第一次卖血,他碰到了对他影响很大的阿方和根龙。他们卖完血之后,就去附近的胜利饭店吃饭。“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这是他们卖完血之后必须要去做的事,为的就是把血补回来,下次才能继续卖血。故事里说到的卖血之前要喝水,水喝得越多,血就越淡,量也就越多。所以每次许三观去卖血前都会去喝很多水,喝到自己实在喝不下为止。悲哀的是,后来阿方因为献血前水喝得过多,最后尿肚子破了,身体垮了,就再也不能献血了。
在我看来,许三观,是一个好人,是人性的典范体现。虽然他总是怨恨妻子背叛自己,觉得让人瞧不起,虽然他总是因为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不管做什么事都耿耿于怀,虽然他总是说一些令人生气,不好听的话,但是他确实是一个口是心非,充满温情的人。虽然他总是怨恨妻子,但是在后来的日子里,尤其是许玉兰被文革批斗的时候,当儿子们都怨恨许玉兰,觉得她给自己蒙羞的时候,只有许三观,不离不弃,给她悄悄送饭送菜。虽然他总是因为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而耿耿于怀,忍住不对他好,却总是跟自己说:如果一乐是自己的亲生儿子,那就最喜欢他了。到了后来,一乐被何小勇一家人打骂的时候,许三观又着急地把一乐找回来,从此之后就再也不纠结于一乐到底是不是他亲身儿子了。最让人感动的是,在一乐生病的时候,许三观为了让一乐去上海治病,一路卖血,差点丧失了生命。“我快活到五十岁了,做人是什么滋味,我也全知道了,我就是死了也可以说是赚了。我儿子才只有二十一岁,他还没有好好做人呢,他连个女人都没有娶,他还没有做过人,他要是死了,那就太吃亏了……”一份很真诚,完全没有修饰的爱,或许生死对于他来说,已经没有什么可怕了,最重要的是让自己的家人,儿子活着。
当何小勇,许三观曾经口中的奸夫,被车撞了在医院昏迷不醒的时候,有人说要让何小勇的儿子把他的魂叫回来。何小勇的妻子来求许玉兰,许玉兰可怜她就跟许三观商量这件事,没想到许三观大发雷霆,说何小勇该死,是恶有恶报。可是,这一番话只是气话,事后,他又跟一乐说要他去把何小勇的魂喊回来,毕竟那是一条人命,也是何小勇妻子和女儿的未来。从这些都可以看出,许三观是一个好人,是善良的,有良心的,虽然他也有缺点。
许三观,一生卖血11次,都是为了别人,为一乐治病,为请二乐的生产队长吃饭,为了度过家里的难关......可是最后想为自己卖血时,已经没有人要他的血了。最后一次卖血是很有深意,很有余韵的,还透着一种悲哀。沈血头嘲笑许三观的血只能卖给木匠当油漆,许三观久久不能释怀,他顿时认为自己已经太无用了,他用卖血的钱熬过了一次又一次的灾荒,而此时已没人要他的血,如果再有饥荒他要怎么办呢。
我觉得,许玉兰最后那一段话,完全可以体现许三观在平凡中体现出来的人性,甚至可以说是伟大。“你们三个人啊,你们的良心被狗叼走啦,你们竟然这样说你们的爹,你们爹全是为了你们,一次一次去卖血,卖血挣来的钱全是用在你们身上,你们是他用血喂大的。想当初,自然灾害的那一年,家里只能喝玉米粥,喝得你们三个人脸上没有肉了,你们爹就去卖了血,让你们去吃了面条,你们现在都忘干净了。还有二乐在乡下插队那阵子,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你们爹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二乐你今天也全忘了。一乐,你今天这样说你爹,你让我伤心,你爹对你是最好的,说起来他还不是你的亲爹,可他对你是最好的,你当初到上海去治病,家里没有钱,你爹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卖一次血要歇三个月,你爹为了救你命,自己的命都不要了,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在松林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一乐你也忘了这事。你们三个儿子啊,你们的良心彼狗叼走啦……”
这个故事有了一个很温情的结局:许玉兰和许三观去了胜利饭店吃炒猪肝和黄酒。
许三观的一生,经历了大跃进,饥荒,也经历了文革批斗,仍然坚强地活着,即使是卖血,也要活着,只要还活着,好日子就会有到来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