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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网络言论行为规范与引导
编辑:刘云 作者:政管网建 发布日期:2015/10/17 点击量:

在网络快速发展的今天,大学生通过网络表达心声和意见的机会越来越多,网络舆论的影响也就越大,大学生的言论经常成为舆论方向的主导。 这种主导如果偏离了正确的方向,破坏力相当大。因此保障网络安全,成为了一项紧迫任务。为了预防网络事故,倡导网络安全,我校已成立了网络安全小组,应学校要求,政管网建也将把网络安全纳入工作内容。

一.大学生不当网络言论造成的危害

(一)导致含有虚假、庸俗的信息迅速传播。

网络的开放性,使得虚假新闻层出不穷。 如2009年10月16日,有部分媒体对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公务员招考工作大肆渲染,各网络转载的“国家公务员报名首日最热岗位报录比4 723∶1”就属虚假宣传。 其所描述的竞争最激烈职位排名及其他相关数据系2009年度中央机关招考数据,对广大考生(其中大部分为大学生)和社会造成误导,影响范围迅速扩大。 娱乐新闻中,明星的所谓“照”“婚恋”被炒得沸沸扬扬,社会上各类“门”事件吸人眼球,殊不知这些内容的受众多是一些鉴别力较弱的年轻人。

(二)“媒体审判”影响舆论导向与司法公正。

“新闻审判”“媒体审判”最初是西方新闻传播法中的一个概念,意指新闻报道干预、影响审判独立和公正的现象。大众传媒在推动法制建设的进程中承担着宣传沟通的角色,但不当的言论传播在事实方面往往片面、夸张甚至严重失实。 例如在“重庆反黑案”以及类似的法制案件报道中,媒体或多或少会不自觉地表现出对犯罪嫌疑人的无意识审判,“罪大恶极”“暴徒”“社会败类”“罪犯”等字眼,都隐约透露了大学生的某种倾向和态度。 媒体不自觉的“新闻审判”,给社会公平、公正、平等的法治进程造成了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

(三)影响政府和高校的正常决策。

随着政府和高校信息的日益公开化,网络为民意的表达与公众的参与提供了非常有效的技术手段。 在某些情况下,一个普通公民就可以与领导或教师直接对话,甚至不加掩饰地批判。 来自基层的不同声音越来越多,社会在享受网络带来无比便利的同时,也在面临着越来越难以统一声音的尴尬(在不同的情况下,统一与不统一各有利弊)。 发布谣言者出

于不同的目的对决策者或执行者的决策或正常言行进行恶意诽谤、中伤、诋毁,企图改变决策或阻止决策的执行。 如果大学生不能清醒地分析情况,那么就非常容易受到误导,甚至出现极端的行为,直接影响到一个教师的教学、学校的决策、国家正常的政治生活,甚至会影响到国家的稳定。

(四)影响和谐社会的建立。

大学生是对网络利用得最多的群体之一。 大学生又往往容易被一些不当的言论和事件影响,在语言的使用、信息的鉴别等方面不能正确把握,容易以讹传讹。 因此,大学生网络言论行为不仅会影响到国家和社会的安全稳定,还会对国家的建设和未来产生重大影响。如,江苏一大学生江某在玉树地震发生后,听信了网友有关地震的谣言,发帖称“近期江苏

有地震,上海世博会将取消”,后经查实该帖子严重失实,影响极坏。

(五)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大学生非常懂得利用各种途径获得更多的信息,如对自己喜欢的音像资料、文学作品等经常下载、转载、传播等,容易侵犯他人的著作权等合法权益;对老师、同学的隐私常常会在贴吧、论坛、博客、QQ群等地方予以公布、讨论等,容易侵犯他人的隐私权。 比如,一些企业因在汶川地震捐款事件中受到不实信息传播的影响,企业影响力大大减弱;一些高校评估受网络言论的不当影响,也深受其害。 现在还经常出现动辙就将老师拉出来在网上批判的现象。2008年,“死亡博客”事件因主角的起诉演变成为中国网络暴力第一案的过程呈现两个突出特点:一是网友使用了“人肉搜索引擎”公布个人隐私;二是通过“网络暴力”侵犯个人隐私权和名誉权。2010年5月17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播出了题为《警惕互联网地图泄密》的报道,年仅27岁的“月光论坛”网站负责人小龙在互联网地图上的标注导致了一些国家机密信息被泄露。

(六)自身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伤害。

当代大学生有比较明显的个性特点,处理事情有时候不够深思熟虑,如发表了一些伤害某类群体甚至伤害民族感情、违反社会道德的言论,往往会引起很多人的反感、反对甚至憎恨。 虽然,大学生发表该言论的时候可能是匿名的,但同样也会受到别人的攻击和伤害。 如,网络可以通过当事人只言片语、IP地址等来确定身份,甚至网民可以通过“人肉搜索引擎”等方式来取得当事人的详细资料。 这些信息一旦公布,就可能对当事人的日常学习、生活、心理造成很大的影响,一些合法的权益可能也会受到伤害,甚至还可能会危及到生命、财产安全。如,重庆某学院旅游系大三学生“Die豹”(网名)因汶川地震言论激怒网友,成为网上众矢之的,不得不选择休学一年。新加坡17岁的高中生颜怀旭,以“极端种族主义者”自居,在博客上发表数篇攻击其他族群的言论,甚至叫嚣要暗杀部分政治人物。当年11月,颜怀旭被新加坡法院依据《煽动法》判处缓刑监视2年,且必须从事180小时社区服务。

二、大学生进行网络言论时应注意:

(一)遵守法律法规

在国家通过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的同时,网络经营者和运营商也应建立相应的行业规范或道德规范,主动维护行业的声誉,推动行业的良性发展。大学生在使用自身的言论自由权利时,也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要随意发帖、跟帖、随意签名,在不知名的情况下被利用,从而影响个人发展。

(二)提升网络素质,加强道德规范。

网络作为现代人生存的第二空间,理应建立并遵循自己的一套道德伦理体系。 人们通过网络媒介交流、传播时均应自觉遵守约定俗成的各种道德规范准则。大学生应提升自身的网络素质,正确使用校园网,充分发挥网络的积极作用。

(三)技术规范。技术规范主要体现在运用技术手段对发言者进行身份认证及对不良信息进行过滤、规范和清理。言论内容只有在充分审核后才能出贴,旦发现含有过滤信息的页面,系统自动阻止该类页面到达用户端。 版主、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还可以在发现后直接删除不当的言论,以维护正常的言论秩序信息的规范性。比如我校的院网校网的管理者,应及时清理校园贴吧不实不良信息,并对一些因言论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同学给予警告,严重者则可通过法律渠道。

三、社会对大学生网络言论行为的引导

网络言论犹如流水,容易积少成多,传播途径亦多样化,简单去“堵”是不现实、不科学的。 除了规范管理外,还应重点加以引导。

(一)网络评论引导。

面对众多无序的观点,可以在网络言论环境中建立若干具有权威和信誉的统一言论中心。 它们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社会的主流意见或引导者的意见,能够将针对某一问题的讨论朝着中心所设定的方向进行,从而对这些言论加以正确引导。

(二)信息公开引导。

信息的畅通应至少获得三个前提:一是重要信息的及时发布;二是质疑的有效回应;三是表达不同意见的渠道畅通。 突发性事件或者与学生利益紧密相关的事件出现后,权威部门应第一时间整理出准确的信息,及时公布、正确引导,使大学生第一时间获得准确的信息,减少他们的猜疑,减少谣言随意发布和传播的机会,使舆论导向紧紧掌握在权威部门的手中。对大学生提出的质疑和询问,有关部门应及时做出答复和澄清,以消除误会。

(三)政策宣传引导。

教育部门和学校可以通过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解读,向学生传达发表网络言论所应遵循的基本规范和要求,引导他们正确理解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以及道德要求,网络运营商应在发表或者传播言论的对话框适当提示和引导,以使网民正确地发表言论。

(四)思想教育引导。

新形势下针对学生网络言论引导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除要强化传统的教育功能和做法外,还应注意以下三点:一是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同时,充分尊重学生个性的差异化,注重人文关怀,从学生实际需要出发,想办法、尽力量为学生办实事、办好事、办成事,为学生成长成才服务。 二是更应重视对特殊学生的教育,如经济困难学生、心理问题学生、成绩落后学生、身体素质差的学生等特殊学生群体,其中尤其要重视对有心理问题学生的关注。 三是实施德育进网络工程,加大网络建设的投入,建立专门的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网站,全面加强高校的党建和团建网站,以及校园网、学院网、班级网、同学录、QQ群的建设,全方位、多角度地将国际最前沿的科技动态、国内外形势发展动态以及一些社会热点问题、焦点问题,提出正确的观点和准确的信息,对学生正面教育和引导,使网络成为弘扬校园文化的主旋律,形成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系。

改编自中国知网期刊《略论大学生网络言论行为及其规范与引导》窦武(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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