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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参加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专项
编辑:苏高阳 作者:陈绮珊 发布日期:2023/11/17 点击量:

本网讯 为进一步发挥我校国际化人才培养优势以及我院乡村治理专业优势,10月30日上午,由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刘海春带队,研究生院院长杨励、国际项目办胡秋红科长,我院院长涂斌、副院长陈胜一行前往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参加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的“2023年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答辩会。

答辩会上,刘海春从“培养目标”“培养模式”“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外方合作机构”“前期基础”“管理措施”和“选派人员回国后安排”七个方面对我校申报的“粤东西北地区乡村治理人才国际化培养项目”进行汇报。他指出,我校项目从粤东西北地区乡村治理人才需求出发,与农业农村领域有办学影响力的国外知名院校合作,以我院及我院乡村振兴研究中心为依托,通过“1+1+1”培养模式,致力于为粤东西北地区培养和输送具有国际视野和家国情怀、精通乡村治理前沿知识、理论和技能,能胜任乡村治理发展要求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促进粤东西北地区乡村治理高质量发展。随后,专家重点就项目学生回国就业和执行可能面临的具体问题等方面进行提问,刘海春、涂斌、陈胜分别进行了解答。

“2023年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是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为进一步加快培养一批服务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的应用型人才,提升研究生国际化人才培养能力而设立的项目。我校立足专项项目学科发展需要,由我院牵头申报,拟每年选派5名优秀研究生到外方合作院校进行联合培养,将有利于加强我校与世界高水平大学合作,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复合型应用型人才,为乡村振兴工作提供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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