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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本科教学实施学分制管理的若干意见》(广外校[2015]4号)文件精神和学校专业大类分流实施细则要求,学院制定了《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专业大类分流办法(2018)》。通过学院动员、学生个人申报、学院资格初审过程,经公管学院专业大类分流工作小组研究决定,拟完成2018级公共管理大类92名学生专业分流与确认工作,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3月26日至3月30日。对审核结果若有异议,请向学院教务办公室D503A反映,联系电话:39328621。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9.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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