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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义和目的 |
本计划是学院校友工作的重要内容,是面向全院学生实施的职业发展指导实践项目,旨在聘请往届校友担任在校学生的导师,帮助学生规划职业生涯,加快个人成长,全面提升学生的素质与能力;实现各届校友间的纵向交流和用人单位与学生的横向交流,让学生、校友导师和用人单位都有所收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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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校友导师的聘任条件 |
1、本院历届毕业生,专业不限; |
2、关心学院发展,愿意为学院发展做出贡献; |
3、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及丰富的实践经验,愿意为学生提供职业发展指导; |
4.思想道德品质良好,耐心、热情,有责任心,善于倾听和引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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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友导师与学生的选择与配备 |
由学生与导师进行双向选择,原则上本着专业对口,各年级兼顾,男女生兼顾。 |
1、向学生提校友导师名单及基本情况,学生选择1-3个意向校友导师; |
2、导师根据自己所掌握学生的情况,选择受导学生; |
3、根据师生双方选择的情况,适当进行调配,最后确定导师与受导学生。其中导师和受导学生的比例控制在1:10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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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校友导师的权责 |
1、根据学生自身情况(如专业、兴趣、能力等)及发展愿望,指导学生的职业生涯管理。帮助学生制定和调整个人发展计划,指导、监督计划的实施,同时在不影响学生学业的前提下,可以安排学生完成一些有利于提高职业能力的工作任务; |
2、校友导师应保证与学生的交流,将自身工作成果及成功经验提供与学生交流分享。日常性的交流可以通过网络、电话等交流形式,每学期至少一次与学生进行面对面交流指导; |
3、结合学生情况和校友导师自身资源,为学生推荐实习、实践和就业机会,协助学生做好实习申请的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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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学生的基本义务 |
1、积极准备好启动沟通,向校友导师充分介绍自己,并了解校友导师情况; |
2、学期初主动与校友导师沟通,制定和调整职业发展规划; |
3、学期中主动与校友导师保持联系,建议每月至少与校友导师进行一次交流,每学期至少一次面对面交流。每次交流要提前准备几个主题,以便交流更有针对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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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校友导师选聘原则及工作流程 |
1、计划面向全体学生,初期从2014级本科生开始,并逐步向各年级及研究生推广; |
2、校友导师的遴选采取各系推荐及校友自荐相结合方式,各系每年推荐不少于4名校友作为导师人选; |
3、每年9月份开展校友导师聘用,学院向选定的校友导师颁发聘书,聘期四年; |
4、建立校友导师和学生档案,为学生的职业发展规划建立跟踪机制,为日后工作做参考; |
5、每年举行一次校友导师、学生见面会,交流导师和学生各自的体会。 |
6、每学年评选出优秀校友导师,颁发荣誉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