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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乡村振兴研究中心2023年度课题申报通知
编辑:黄欣晨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2/28 点击量: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乡村振兴研究中心

2023年度课题申报通知

为激发广大青年学生关注乡村振兴的热情,培养热爱乡土、扎根基层、理解农村的意识,锻炼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习能力和注重调查研究的学术精神,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乡村振兴研究中心决定面向在读本科生和研究生开展202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心简介

为顺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契合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发展并实现共同富裕的时代要求,在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抓住历史机遇、整合优势资源,于2022年1月成立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乡村振兴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致力于为这一重大国家战略的实施发出广外声音、贡献广外智慧。

目前,研究中心拥有一支由20余名来自多元学科领域的年富力强、研究能力扎实、实务经验丰富的研究人员组成的团队,充分整合和利用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多年来在公共管理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学科以及公共服务、社区治理、绩效评估、社会心理、社会工作等领域所积累的雄厚科研基础、良好社会声誉、广泛地方网络,发挥传统优势,凝练重点研究方向,致力于为乡村振兴中的农村社区治理、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乡村振兴政策效果评估、农村社会心理服务等领域提供思想启迪和解决方案。

二、选题指南

请参阅《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乡村振兴研究中心2023年度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课题负责人可从中选择申报课题,亦可对其中的选题做适当修改以作申报课题,还可自行确定与乡村振兴相关的选题。课题名称原则上不加副标题。

三、申报条件

1.课题负责人须为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在读本科生或研究生,鼓励负责人跨专业、跨学院、跨学校组织团队。

2.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作为成员参与申报其他负责人申报的项目;每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3.课题须有指导老师,第一指导老师应为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教师。

四、立项规模与资助额度

拟立项总数15项(最终立项数视实际申报数量及质量而定),每项资助4000元;课题立项即可获得40%启动资金,课题成果经研究中心组织的专家组审议并获得结项后拨付剩下60%项目经费。

  预期成果

调查研究报告为课题预期成果的必备形式,须以详实的调研数据、典型案例为支撑;在此之外,可自由选择数据库、案例库、论文等作为成果形式。

六、申报流程

1.2023年3月22日前,课题负责人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交至研究中心。

2.2023年3月27日前,研究中心组织专家评审申报材料,择优选出拟立项课题。

3.2023年4月1日前,公示拟立项课题。

4.2023年4月8日前,正式发布立项通知。

七、材料提交

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乡村振兴研究中心2023年度课题申报书》(附件2);

2.佐证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课题负责人以及成员的学术成果、荣誉证书、参赛经历、调研经历等,请将佐证材料作为申报书的附件附随其后。

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乡村振兴研究中心2023年度课题申报一览表》(附件3)。

以上材料均需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纸质版一式三份交至大学城校区教学楼D503A黄老师处,材料1和2的电子版应为纸质版的扫描件,材料3应为可编辑的Excel表格,发送至电子邮箱jecygreen@163.com。

八、特别提示

1.课题负责人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后,将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则一律按撤项处理。

2.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回,课题负责人如有需要请自行做好存档。

3.课题研究时间一般为半年,最长不超过1年(需在毕业离校前结项)。

4.研究中心将对结项成果进行评审,对优秀者颁发“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乡村振兴研究中心优秀成果奖”荣誉证书;鼓励课题负责人以项目成果为基础参加其他学术赛事(如“挑战杯”、攀登计划、社会治理调研大赛等),但须在参赛者单位中增列署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乡村振兴研究中心”。

九、咨询电话

黄老师,020-39328621。


附件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乡村振兴研究中心2023年度课题申报指南

附件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乡村振兴研究中心2023年度课题申报书

附件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乡村振兴研究中心2023年度课题申报一览表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乡村振兴研究中心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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