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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严重受灾家庭学生学费减免专项补助资金我院符合条件名字公示
编辑: 作者: 发布日期:2010/10/25 点击量:
根据省政府《关于妥善解决我省灾区严重受灾家庭子女尤其是今年大学新生上学困难的紧急通知》(粤府函[2006]192号)和《关于安排高校和中职学校严重受灾家庭学生学费减免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教[2007]87号)文件的有关精神,经学生申报、学校审核后报省教育厅,经省政府批示同意,确定我校共有151人符合严重受灾家庭学生学费减免条件。根据文件要求,严重受灾家庭学生名单必须公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学生,才能取得2006-2007学年度学费减免资格,我院的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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