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2008年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紧急通知(广外学2008【50号】)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此次评审工作要求:
第一,我院同学申请要求:(打印版和电子版,同时提交给班级济困助学评议小组组长,08级提交给班长)
1、符合学校文件的要求;
2、填写相应的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3、提交《政管学院经济困难学生状况调查问卷》。
具体见附件。
第二,时间安排:
1、2008年10月24日(周五)——2008年10月27日(周一)中午12:00,为同学个人申报时间,过时不再接受补交;
2、2008年10月27日(周一)中午12:00-24:00所有申请人信息汇总、学院网站公示;
3、2008年10月28日(周二)24:00前班级济困助学小组给出鉴定意见;
4、2008年10月29日(周三)——10月30日(周四)结合班级意见、本人申请及学院整体情况,确定候选人,并进行院内公示;
5、2008年10月31日(周五),上报学校。
政管学院学工办
2008-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