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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大学城交通安全宣传作品创作大赛工作方案
编辑: 作者: 发布日期:2010/10/22 点击量:
番禺区“迎亚运、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
交通安全宣传作品创作大赛
——交通安全摄影、宣传海报、DV宣传短片、Flash设计创作大赛工作方案
一、活动目标:
为积极推动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迎接2010广州亚运盛会,在我区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提高广大市民交通安全意识,充分发挥大学生艺术创作能力,特别激发具有影视、广告才能学生的文艺创作热情,创作富有专业性、艺术性、时代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文艺作品,以较强的作品震撼力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倡导文明交通行为,特制定本活动工作方案。
二、主办单位:
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
三、承办单位:
区交警大队
四、协办单位:
区广播电视台、番禺日报社、社会支持单位
五、活动主题:
共同关注交通安全,齐树文明新风尚
六、活动时间:
11月1日至1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
11月11日至12月20日为作品创作阶段;
12月20日至24日评出优秀作品;
12月27日(圣诞节前夕)晚上在大学城某高校举行颁奖晚会
七、组织办法:
(1)前期准备工作:2008年11月初,交警大队通过各大媒体发出举办“‘迎亚运、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交通安全宣传作品创作大赛”的通知,在全区掀起以“共同关注交通安全,齐树文明新风尚”为主题的交通安全文艺作品设计创作比赛热潮,特别要在大学城范围内发动广大学生参与;
2)初赛阶段工作:由交警大队内勤中队交宣组进行组织实施,评选出初赛作品;
(3)决赛评奖工作:由区交警大队、区广播电视台、支持单位,并邀请专业影视制作公司(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各初赛作品进行评选。
八、比赛作品要求及注意事项:
(1)作品要体现一定的文化内涵,以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杜绝交通违法行为,摒弃生活陋习,树立文明新风尚,提高交通安全文明意识,预防和杜绝交通事故等为主,所有类型作品要求独立创新,杜绝剽窃;
(2)交通安全摄影可采用光学相机或数码相机拍摄,光学相机作品需将相片以5R规格晒出并提交底片,用标签写明作者单位、姓名、联系电话;数码相机作品以介质U盘储存或届时发送到指定邮箱,每张相片内存不小于3m,作者单位、姓名、联系电话以记事本TXT格式附注,每幅作品需冠以名称,标注拍摄地点,每人提交作品数量不超过5张;
(3)交通安全宣传海报规格为4开(41mm×59mm)大小,最小为A3纸大小,以电脑设计出图为佳,力求突出交通安全主题,创意新颖,所有作品落款为“广州市交警支队番禺大队宣”,并将海报以印刷格式TIF及图片格式JPEG优盘储存或刻录成光盘,用标签写明作者单位、姓名、联系电话或以记事本TXT格式附注,每幅作品需冠以名称,写明作品构思意图,每人提交作品数量不超过5张;
(4)交通安全DV宣传短片作品需刻录成光盘,在光盘上贴标签注明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单位、姓名、联系电话;交通安全宣传Flash动画片在内容中标注名称以介质U盘储存或届时发送到指定邮箱,作者单位、姓名、联系电话以记事本TXT格式附注;
(5)交通安全DV宣传短片时间长可为3、5、8、10分钟,交通安全宣传Flash动画片时间长可为15、30、45、60秒,声情并茂,并用word文档注明作品构思意图,最好不超过以上规格要求;
(6)作品可个人独立完成,也可集体共同创作。
九、活动组织机构
评审委员会:由主办单位、区广播电视台、支持单位、专业影视制作公司(人士)共同组成评审委员会,主要任务是进行前期筛选,评选优秀作品,并将优秀作品在电视台上播放。番禺区小谷围交警中队为该活动联系单位,所有作品可提交到小谷围交警中队,联系人:蔡少军、吴运谋,联系电话:34728819。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交警大队内勤中队交宣组,联系人:何杰文、何楚浩,联系电话:84633306,上传作品E-mail:ssnh_008@163.com。
十、社会宣传
根据知识产权法规相关规定,所有获奖作品将收归主办单位用于社会公益宣传,并拥有作品使用权、播放及网络传播等权限,主办单位在保护原作者作品完整性上有权将作品进行剪辑,制作社会公益广告或短片,用于平时的社会公益宣传。
十一、奖项及奖品
本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及优秀奖共四个奖项,原则上设金奖1名、银奖3名、铜奖6名,优秀奖8名,主办方拥有最终解释权。
奖项设置:
交通安全
摄影大赛